1.第一章

北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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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向平一睁眼就知道糟了。

    周围是灰扑扑的土墙,墙角并没有太多脱落下来的土块,墙上窗户是木框架的,上面的窗纱虽然漏了几个洞,却被清洗的干干净净,看得出来主人是个勤快整洁的。房间里东西不多,除了自己身下睡着的这炕,还有墙边的柜子和对面的一张书桌,一把凳子,只这几样已经占了屋子里大部分的空间了。

    屋子虽然不大,却十分具有家的感觉,正是从前漂泊不定的温向平所向往的那般样子。但是――

    温向平闭了闭眼,不管怎么说,这里都和他闭眼前睡着的酒店毫不相同。

    温向平心底突然冒出来一个隐约的,疯狂的想法。

    狠狠扯着头顶的发丝,无视头皮传来的尖锐痛感,温向平啪啪狠扇了自己两个耳光。

    这些都是假象,假象,应该是长途劳累出现的幻觉。

    然而下一秒一道孩童的哭声宛若平底惊雷炸醒了他。

    温向平一个翻身坐起来,只见一个男娃和一个女娃坐在炕的一角。女娃娃小些,大概两三岁,此时正像只小猫似的发出细细的哭声,应该是被自己刚刚弄出的声响吓到了。男娃娃则大些,约莫五六岁,则轻轻的拍着妹妹哄。

    两个孩子看着都瘦小嶙峋的,只怕实际年龄还要大一些。

    甜宝缩在哥哥怀里害怕的瞄一眼温向平,温朝阳一边哄着甜宝,一边悄悄的翻了个白眼,他爸今天又发什么疯。

    没注意到两个孩子的眼神,温向平无奈的闭了闭眼,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恐怕是真的了。

    他压了压心底的波动,正想哄哄孩子,一个女人掀起门帘进来了。

    苏玉秀做好早饭,进来准备叫两个孩子起床,怎知一进门就听见甜宝细细的哭声。

    苏玉秀连忙心疼的抱起甜宝颠了颠,

    “甜宝不哭不哭,看都成小花脸了。乖哦,跟哥哥出去洗脸去。”

    甜宝本来就是个乖巧的孩子,刚刚也只是被温向平吓到了才哭起来,很快就止住了抽噎,主动伸出小胳膊小腿让苏玉秀给穿好小衣裳。温朝阳则自己穿好了衣服爬下了炕,牵起妹妹的小手在墙边的一起出门去洗漱。

    苏玉秀看着温向平数次欲言又止,眼里莫名的情绪交织,最终咬牙道,

    “有什么火,冲我来,别拿孩子撒气。”

    低着头掀了门帘出去,留下炕上一脸莫名的温向平。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他一个半坐在炕上,盖着灰色的薄被。

    脑中纷乱的信息纷纷扰扰纠缠,温向平好不容易整理出来一些头绪,却不由得露出一个苦笑。

    原主给他留下来的是何等的一个烂摊子啊。

    原主是下乡的知青,后来为在大河村安家落户而入赘苏家。可原主自诩文化人,向来瞧不起自己农户出身的老婆及岳丈岳母,对老婆生下的孩子也从没个好脸色,甚至连名字也不愿意取,最后还是岳丈苏承祖最后看不下去,硬按着原主取了两个名字。

    虽说平日里有苏承祖镇着不敢动手打,尖酸刻薄的话诸如“土老冒”“穷酸”“没出息”“配不上我”之类的话却从没少过,硬生生的把对妻子对原主的一心倾慕骂成了心如死灰,连带着两个孩子对原主也是避之不及。

    但不管怎样,之前的原主为了有口饭吃,哪怕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好歹每日还上个工挣个工分,然而自从今年突然恢复了高考,原主就什么活儿也不干,学着之前下乡的知青复习考大学,平日不仅吃饭全靠苏家人供养,还拽的二五八万,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苏承祖看在原主要上进的份上,也就忍着暴脾气,没有二话,原主因此更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

    可在等放榜的这些日子里,原主渐渐从志得意满变成自我怀疑,毕竟他已经放下书本七八年了,上比不上基础夯实的知青,下比不了刚下乡没几年的小年轻,家里人也只是普通的工厂职员,没有什么人际关系,之前被能回城的狂喜冲昏了头脑忽略了的种种,在多日的冷却之下尽数被原主反应过来。

    于是,之前对新生活新未来的美好设想瞬间支零破碎,取而代之的是夙愿破碎的狂躁疯狂,甚至是对“苏家耽误自己多年学习生涯”的怨恨。

    更糟糕的是,前几日焦躁之际,原主竟一掌把叫原主起床的儿子扇翻在地,还跟苏承祖叫嚷“老子管教自己儿子你别插手”诸如此类的话,又把被大人争吵吓哭的小甜宝痛骂一顿,要不是苏玉秀拦的快,只怕也要扇一巴掌过去了,也难怪刚刚苏玉秀进来会是那般反应。

    屋子外头悉悉索索传来收拾东西,吃饭说话的声音,一家人其乐融融,仿佛全然忘了还有个人在屋子里。

    呆滞的坐了一会儿,半晌,温向平撸了一把脸,套上衣服踩了布鞋出了屋子。

    他一在堂屋里头露脸,堂屋里的声音立刻停顿了。

    苏承祖黑着脸撂下筷子,

    “都当爹的人了,起的比俩孩子还晚,脸上臊不臊。”

    温向平脸上有些发烧,

    “以后再不会了。”

    苏承祖被噎了一下,心头刚冒起的火就被一铲子沙盖住。

    这小子今天怎么不回呛了。

    但还是粗声粗气道,

    “别光嘴上说的好听,净干些不是人干的事儿。”

    两个孩子明显是见惯了这般场景,依旧一人拿着个馒头捧着自己的粥吃着,半点眼神没分给他们的父亲。

    苏玉秀起身打了半盆水放在堂屋门口的洗脸盆架,

    “洗脸吧。”

    又从火房端来一碗粥,低垂着眼睛说,

    “吃饭吧。”

    说完又坐下,催促两个孩子快吃。

    温向平点头,

    “好――”麻烦了。

    话说了一半,还是咽回去了,毕竟他和苏玉秀现在是夫妻,太生疏恐怕不好。于是对苏玉秀以笑示意。

    苏玉秀低垂着眼仿佛没看见。

    瞅着温向平去院子里洗漱,温朝阳趁机狼吞虎咽着手里的馒头,一边叫甜宝也快吃。

    他爸脸皮厚,一到吃好东西的时候能舍得下脸跟他和甜宝要,这会儿不吃完,待会儿就没馒头吃了,虽然姥爷坐在这儿他爸不敢上手抢,但嘴里头肯定又要说一些惹妈妈难过的话,还是早点吃完的好。至于桌上的咸菜条和糊涂粥,他爸才看不上,倒是可以留的慢慢吃。

    李红枝给温朝阳和甜宝一人夹了一筷子咸菜,

    “来,夹在馍里头吃。”

    温朝阳应声,帮妹妹把馒头从中撕开,加了咸菜条进去,自己也如法炮制,这种吃法还是听队里头大队长说的,听说镇上稀罕的肉夹馍就是这般样子,只不过里头加的是大块的肉而不是咸菜。

    尽管如此,两个孩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甜宝举着小手嫩生生的对哥哥说,

    “哥哥,甜宝还想吃。”

    温朝阳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

    “姥姥姥爷和妈妈要去割麦子了,他们得吃的饱饱的才行。而且你看你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怎么还吃得下。你要想吃的话,哥哥待会儿上山了带你去找嫩芽吃。”

    嫩芽是一种不知名野草的茎干,撕去外皮后露出的白色芯嘬起来甜滋滋的,不用掏钱吃起来又有股糖味,是最受村里孩子们欢迎的小零嘴儿了。

    甜宝听哥哥这么一说,摸了摸小肚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甜宝饱了,要去山上割猪草,回来喂猪猪吃饱饱。”

    苏玉秀看的心酸,爱怜的摸摸两个孩子的小脑袋。

    坐在上位的苏承祖和李红枝看的也是满心伤感。

    进门的温向平脚步一顿,暗叹一口气。

    苏家有六口人,三个男丁,听起来好像在整个第五大队里头算条件不错的了,可事实上,苏家的生产力也就比绝了户的寡妇孤儿好些。

    苏承祖虽然能干,到底四十多了,年轻时又不慎伤了腰,不再是个壮年劳力,苏玉秀母女俩虽然能干,也肯把自己当个男人使,可加起来到底也就算小一个壮年,地里头忙活一年,三个人挣的工分加起来也就将将够一家人口粮,有时候甚至还要倒欠大队一笔钱。

    温朝阳今年才八岁,虽然还不到能下地挣工分的年龄,可大队长怜惜苏家只有一个能干活的男人,破格给温朝阳分了个去大队里头糊个火柴盒的活计,倒也能挣半个一个的工分,就连三岁的小甜宝平日里都要跟着哥哥上山割猪草回来喂猪,帮衬家里。

    至于原主,别的知青学着下地干活的时候,他忙着到处撒网勾小姑娘好引得人家家人替他干活儿,别的知青结婚后安分上工的时候,他仗着苏玉秀爱慕他依着他,一觉睡到大天亮,中午嫌热不上工,早晨又起不来,一天只有下午才能干两个小时。如此这般,原主挣得工分还不够自己吃的,还要从苏家人的口粮里头挪。

    这么一算,苏家是吃饭的多,干活儿的少,还有原主这么一个拖后腿的,难怪两个孩子不敢放开了吃。

    眼见着桌上其他人都快吃完了,温向平在盘里拿了一个馍馍就着粥吃起来。

    馒头不是他从前吃的那种松软白面的,而是玉米面混上红薯粉蒸的,粥里头也不是大米或小米,一把红薯块,一把豆子就是全部了。

    看到这些,温向平心里慢慢有了思量。

    天色蒙蒙亮了,苏家人收拾好镰刀背篓准备出门,温朝阳牵着妹妹的手,也一人背了个小背篓。

    孩子们的背篓里头是苏玉秀一早起来装好的水壶,苏玉秀心疼早成的儿子,于是叮嘱道,

    “朝阳,牵好妹妹,猪草割够两筐就行了,别再来来回回上山下山的跑了,割完了带着妹妹在山上玩一会儿,赶着吃饭的时候回来就行。”

    温朝阳人虽小,心性却已经被生活磨砺的稳重,虽然嘴上答应了苏玉秀,心里却暗暗盘算今天要多跑几趟山。

    没办法,家里的两头猪年底的时候一头交给供销社,还能留一头在自家,只有把猪喂得白白胖胖的,过年的时候杀了才能卖个好价钱,妈妈和姥姥姥爷来年就能轻省一点。

    他抓紧甜宝跟大人们告别,出门一路向山上去了。

    清晨微凉,若隐若现的淡雾萦绕在空中,渐渐模糊了两个孩子的身影。

    “行了,咱们也快走吧。”苏承祖提上镰刀和李红枝出了门,苏玉秀也背上了篓子。

    饭吃到一半的温向平连忙放下筷子紧随其后。

    苏家人知道身后有个小尾巴,却默认忽视了他。虽然苏玉秀没什么文化,却也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一向起的比猪晚的温向平今个儿起这么早,指不定又打什么主意呢。

    苏玉秀低头自嘲的一笑。

    难不成还指望他是出门上工的不成。

    这年头麦子的产量极低,一亩地能产五六十斤已经是相当好的收成,要不是公社每年要求上缴一批麦子,大队里头估计是不会留麦田的。

    而赶着麦子抢收的日子,正好是红薯下秧的时候,相比起来,红薯不仅耐旱好养活,一亩地还能产上千斤,足够大队吃的饱饱的。

    也因此,大队将更多的地和人手安排去了红薯地,分给麦子的人手自然少上又少,又安排在了靠山脚的田地。

    于是,包括苏家在内的十余户住在山脚人家,都被分去了麦田。

    从山脚到麦田有一条踩出来的土路,路上相跟着去上工的村民三三两两,有的看见了温向平便调笑几句,

    “呦,老苏,你家女婿今天这么勤快,都出来上工了,今个儿要收几亩地的麦子啊,三亩够不够。”

    这话引得周围几个村民一阵哄笑,谁不知道老苏家那个女婿又懒又事儿多,苏承祖平时又有多看不上他,但耐不住老苏家闺女儿喜欢人家哪。

    村民们都停下脚步嘻嘻作笑。

    人在路上走,坑从天上来,温向平无奈极了,可他偏偏还无言反驳。

    只是三亩地的麦子,就是一个壮年劳力也要狠干三天才收的完,何况“温向平”这么一个四肢不勤的人,摆明了是嘲讽他,嘲讽苏家呢。

    苏承祖狠皱了眉头,他本来生的就黑,这么一看更是凶神恶煞。挑事儿的那人一见,笑嘻嘻的拉着身边的人走了,周围的人也各自结伴去地里,只是仍时不时故作隐秘的瞟一眼温向平。

    一路如芒在背的温向平当真是哭笑不得。

    眼见着温向平果真一路跟着自个儿到了麦田里头,苏承祖粗声粗气道,

    “你到底要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