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丹青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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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见他不声不响,左右四顾后,随手就抄起靠在墙角的扫帚一顿抽打。

    那扫帚挥得呼呼响,她这样的阴物看着都觉着疼,这小儿却一动不动地受着,那眼神明明平平静静,却叫她看着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这样的眼神她在乱葬岗里见过的,是个厉鬼。这鬼生前弑母,后又连杀数十人,下手极为残忍,又善于伪装,为人处世圆滑世故,据说曾位极人臣,害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以至仇家太多落得不得好死的下场,死后不愿投胎,地府的鬼差看见也都退避三舍。

    那只厉鬼就是这种眼神,瞧着安安静静的无害模样,可骨子绝对是带着毒的倒刺,一旦被盯上必然生不如死。

    那是乱葬岗里唯一一个她不敢惹的鬼,不只是她,方圆百里乱葬岗的孤魂野鬼没有一个敢往他跟前凑。当然也有不识相的往上凑,皆是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这还是个孩子就已经隐约有了那种让人背脊发凉,脚底发冷的感觉,如何不让她害怕,这般小的年纪就如此,若是长大了是不是会比那厉鬼还要可怖?

    妇人在一旁捶胸顿足,叫骂了好一会儿,篱笆外聚满了看热闹的村民。

    男人觉得越发没劲,没有讨饶惨叫,用再大的力气都没有动静,生了这么个怪胎,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打得没个趣,便骂骂咧咧地让他去干活。

    小儿费了好大劲才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抿紧了唇,额上的汗如绵密细雨,顺着长直的睫毛滴下,脸色如纸般苍白,显得脸上的胎记更加鲜红,原本粉雕玉琢的相貌,平添七分诡异。

    胭脂默默往后飘了几步,这神情模样太像了,她是见过那厉鬼发作前的模样,那股子阴狠劲就死死压着,表面瞧着确实一片风平浪静的,但事实却并非表面看到的这样,她现下瞧来颇为瘆得慌。

    篱笆外的村民见没什么热闹可瞧也就散去了,妇人抱着孩子进了屋里,男人也跟了进去。

    胭脂细细打量了这一家子人,觉着很是稀奇,这对夫妻长相极为普通,怎么生的孩子眉眼如此精致,再看妇人抱着的孩子也是长相普通,莫不是因为生的太好看,所以又给加了块胎记好公平一些,她想了想觉得地府办事还是很公道的。

    小儿一步步慢慢挪到了屋子后头,胭脂跟了上去,趋利避害是本性,这小儿这样年少就已经有七分像那厉鬼的做派,只怕日后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过她这样的阴物是不用怕的,反正又瞧不见她。

    屋后头有个露天的木棚,棚下方有一个灶,上面摆着早已冷掉的剩菜残羹。

    他慢慢靠在灶旁坐下来看着身上的伤默然不语,他明明没有哭,表情也很寡淡,却让她觉得很荒凉,压抑得无法透气。

    他休息了片刻就起身随便吃了些便开始收拾,她才想起来小娃娃整整一天都没有吃什么,农家哪有什么闲钱,这灶上摆着的自然好不到那去,就是拿去喂狗,只怕也要遭狗嫌,可是却偏偏有人得吃这些。

    等他收拾好一堆杂活以后,已是深更半夜了,胭脂以为他要去睡了,跟着他到了屋前头,却见他推开篱笆的门往外走去。

    他本就身子没好全,又挨了一顿打走的极慢,待穿过几片稻田,趟过一条小溪到了才终于到了一座木屋门前。

    敲了敲门,屋里的人半天才模糊得应了一声,想是扰了人清梦,里头的人披着衣服打开了门,是一位书生模样的男子,看见他有些讶异。

    小儿从怀里拿出白日得来的银子递到男子面前,看着他:“你先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男子:“自然是算数,没想到你还真能弄到银子。”男子顿了顿,笑中带些许鄙夷道:“不过这钱,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小儿没接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男子自觉无趣便转身回了屋里,再回来时手上拿了一本书,他递给男孩:“今日就给你这本,日后若还想要都来找我。你有多少银子,我就有给你多少书卖给你,只是你不可教旁人知晓我与你有什么瓜葛。”

    他寒窗苦读数十载,虽未曾金榜题名,但也知晓这天灾与人没有半点关系,村里的人大多愚昧,这孩子又是凑巧在这个时候生下,脸上还带着这般大的红色胎记,且凑巧得是在他生下以来方圆百里的稻田收成便每况愈下,是以村中的人便觉得这孩子是不详之人,时间一久便真的当成他的错。

    若不是因为自己需要银子,他根本不会与这个孩子接触,他一个教书先生要在百竹村立足,自然不能和村中都不喜的人有什么瓜葛。

    更何况这个孩子又极会揣测人心,一眼便能看清自己背地里的心思。

    谁都不会想和一个一眼就能看清楚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过多接触,更何况这个人才堪堪六岁尔,怎不叫人心生忌讳。

    小儿伸出手接过书,小小右手放在书面上摩挲,胭脂瞧了一下书有些稀奇,他买这官家的律法典册来做什么?

    半响,他抬起头对教书先生道:“只要你不说,旁人不会知晓。”说完就转身走了。

    男子在百竹村受尽了礼遇,哪个不是对他客客气气的,还没有这样不受待见过,顿时一口气血涌上头,怒道:“半点不知礼数!”便气怒地甩上了门。

    待小儿抱着比他头还大的书回到了屋前,胭脂心想这回总要回屋睡了吧,这一天也不知奔波过多少地方了,他也不嫌累得慌。

    却没想他又到了屋后头,把书放在灶旁的杂草堆下,便在杂草堆上躺下。

    胭脂这才知道这大抵是他睡的地方了,这与乱葬岗的死人有什么分别?

    她想了想,还是有区别的,乱葬岗的死人至少还有一卷席子呢!

    就连乱葬岗的孤魂野鬼也有居所,他们或借居在旁人的坟墓中,或找一些瓶瓶罐罐居住在里面,胭脂也有居所,在一个前朝的千金小姐的坟墓中。

    当然这么好的住处自然每日都有孤魂野鬼找来哭闹争抢,是以她每日都要费功夫收拾那些动歪心思的,很是操劳,现下她走了倒是清静了许多。

    小儿刚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胭脂瞧着他安静无害的样子,性子阴郁也是有原由的,若是她来这么一遭,只怕就不是性子阴郁这么简单了……

    天还没亮透,鸡就打鸣了,他还没睡上半个时辰,就得起身到河边打水淘米做饭,又打了水送进屋里伺候,还不时传出谩骂埋怨。

    胭脂在一旁瞧着,不由撇了撇嘴,暗道:这般干活,用不了几年他的身子就会被掏空,不过倒是个能抗的,能撑到现在,昨日大病初愈后就没好好休息。

    胭脂觉得这般很不妙,他越能忍,收得越紧,这要是一下子放开,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胭脂不想再听下去,瞧着天气晴好便打算出去晃荡一圈。

    胭脂想起小儿身上的气息,她不过他身边呆了两日,便已经觉得周身气息十分流畅,如有实质,胭脂觉着这是个好居所,而旁的事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待她晃荡了一圈回来,他正在砍柴,显然没有一刻是停歇的,这般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挨不完得打骂,又瘦得跟牙签似的,早晚得下地府报到去。

    胭脂飘过去,小儿也停了下来看向篱笆外,她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一个卖货郎吆喝着走过,一个男人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儿路过。

    男子怀里的小儿看见卖货郎便叫嚷着要吃糖葫芦,抱着他的男子宠溺地摸摸了小儿的头,向卖货郎买了,又轻轻嘱咐:“可不能全吃了,否则牙就疼了。”

    小儿觉着糖葫芦心下不舍,嘟着嘴讨价还价道:“爹爹,若是我今日再背一篇诗,能否多加一颗?”

    男子笑着捏了捏男孩的脸,答应了。

    胭脂眼看着小儿又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悲不喜不羡慕的样子却人看着更加难过,她想……她昨日大概是错了,地府哪里公道了?

    有些人想吃糖葫芦张口就能吃到,而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吃不到。

    胭脂看着小儿心里突然有些发闷,她不知道自己是在可怜他不能吃糖葫芦,还是在感叹世道不公……

    每日干活,挨打受骂是家常便饭,碰到村里的人也是冷言冷语的讥讽或当狗似的叫骂,胭脂看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只是隐隐为百竹村捏了一把汗。

    小儿越发阴沉了,没有再开口说过话,若不是胭脂先前听过他说话,还真觉着是个哑巴,他买的那本书倒是每日都有看,不过他没有多少时候看,白日里有干不完的活,到了夜里又看不清字,每每都是匆匆忙忙看一眼记在心里,他不认识字,只能照着那些字比比划划,在地上书写。

    他很聪明,可以说过目不忘,每个字不过看一次便会写了,不过又有什么用,没有夫子教他,不知这个字如何念,不知这个字是何意,这样依葫芦画瓢学来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