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正经番外

笑佳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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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宜修给春杏准备了两个贴身丫鬟,一个叫晨露,一个夕听。

    闹喜房的众人都已散去,新郎官也去前头陪客敬酒去了,春杏一边让晨露帮她取下头上沉甸甸的发饰,一边轻声吩咐夕听备水。净面后,她让两个丫鬟在外间候着,自己去了内间。从早上到现在,她只吃了两块糕点,可她一点都不饿。

    她坐在床边,看看这陌生的喜庆的屋子,心里有个地方,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从今以后,她就要在这个地方生活了,这么大的宅子,她只认识两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他的弟弟。说是认识,其实不过就是见过几次罢了,她和他说过的话,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想到那个人,春杏脸上有些烫。她脱了鞋子,面朝里躺下,手无意识地摩挲被子上的大红牡丹。

    她想到了村子里的家人,爹,娘,弟弟,哥哥们,二嫂,甚至还有大黄。

    然后,她想到了跟他印象深刻的两次见面。

    第一次,是他来村里的那个早上。

    他怎么能那么坏呢?明明认出她了,偏要装不认识,害得她误会他是恶人,一路提心吊胆逃到二哥家的后门,然后他又突然走过来,跟她说了那样一番情话,还问她对他满意否。满意么?

    一点都不满意,坏透了,她羞恼地骂了他一句,头也不回地跑了。气冲冲地回了家,本想跟娘亲抱怨的,却不知为何,心底竟渐渐涌出一丝难以形容的甜。晚上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闭上眼睛,脑海里便全是他温和而笑的样子。他没有三哥好看,可他的笑,莫名地让她心里紧张。

    因为是早上见面,所以他给丫鬟取了晨露的名吗?

    那夕听呢?

    想到那次的莽撞,春杏恨恨地捶了一下被子,都怪二嫂,害她丢了那么大的人!

    待嫁的那段日子,她是彷徨不安的。除了三哥,家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脾气品性如何,就只知道他很有学问,他父亲当过京城大官罢了。按理说,她知道这些也就够了,反正都订了婚嫁日子,就算知道再多,又有什么用?可她就是想知道啊,所以三哥中举回来,她在家犹豫不决了三天,终于忍不住偷偷溜过去了。

    三哥并不在屋中,原来他把旧屋收拾出来了,白日里在那边专心读书。跟二嫂待了会儿,她兴致冲冲地跑过去找三哥,因为两人打小就关系好,她也没扭捏,说了两句贴己话便问他林宜修那个人怎么样。当时三哥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她以为三哥只是意外她会如此直白的问出来,刚要催他快说,门帘被人挑开了,她随意回头看去,哪想门口站着的竟然是根本不该出现在村里的林宜修!

    林宜修来了,为什么二嫂不告诉她一声?要是提前知道,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跑来旧屋啊!

    想到那时的尴尬,春杏懊恼地砸了砸床,他一定听见她的问题了,所以给人家取名叫夕听!

    他肯定会觉得她很想嫁给他吧?说不定还误会她是故意找他去的呢!

    真是丢死人了!

    春杏心烦意乱,拽过被子蒙住脸,闷头睡觉。反正距离天黑还早着呢,就算他回来了,晨露她们也会先来叫醒她的。

    她也不知道自已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听到身边有人唤“小杏”……

    春杏睁开眼睛,视线还有些恍惚,听那人又喊了一声,她习惯地叫了声“三哥”,家里,只有三哥会这样叫她。

    手忽然被握住,没等她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扶了起来,“小杏,是我。”

    春杏这才瞥见男人身上的大红喜服,她的脸刷的一下就烧了起来,垂眸不敢看他,随即后知后觉地发现,发髻不知何时被人解开了,一侧长发垂到了胸前,发黑如缎,红衣似火。她越来越紧张,十岁以后,她还没在哪个男人面前披散过头发呢。

    哦,手还在他手里,他的手,好热。

    心扑通扑通乱跳,春杏试探着往回缩。

    林宜修哪里肯放,他握得牢牢的,专注地盯着自已的新娘子,眸色幽深。

    梦里梦过许多次的人,终于嫁给了他。她在他的家,在他的床上,在他的手中。

    “小杏,你怎么不看我?”

    有淡淡的酒气扑面而来,不难闻,却让人越发慌乱。可是到了这个份上,逃,逃不掉,躲,躲不开,漫长的羞涩后,春杏慢慢平静了些,忆起他的戏弄,她扭过头,望着床里面,没好气地道:“你有什么好看的?我为何要看你?”她就不看,他能怎么样!

    林宜修错愕,未料她如此……娇憨。

    他看着她,喉头滚动。

    红衣红帐红烛,在她细白的脸庞和脖颈上都映照出淡淡的红晕。她的眉细长如竹叶,眼睫翕动似蝶翅,最诱人的,就是那微微嘟起的红唇了。是啊,为何要看自已?她那么好看,该看她才是。

    借着点点醉意,他毫无预兆的,按住她的肩膀,压着她倒了下去。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刚刚进来时,娇妻酣睡在床,他强忍着才没有扑上去,现在她醒了,她跟他撒娇使小脾气,他要好好收拾她。

    “小杏,天黑了,咱们歇息吧。”他压着她柔软的身子,按着她挣扎不已的小手,在她头顶道。她终于敢看他了,她的眼睛真好看,好像含着秋水,盈盈动人。

    直到此刻,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压着,春杏才真正意识到,她嫁人了,这个男人,可以对她做任何事。如今,也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面对他。这个男人,五官俊朗,眸若寒星,白皙的面孔微微泛红,也不知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

    身下被一根硬硬的东西抵住了。

    春杏怕了,她还不熟悉这个男人,就要先做那最亲密的事吗?

    但她马上又紧张地安慰自已,天底下那么多夫妻,有几对儿是熟悉后才这样的呢?

    灼热的气息越来越近,她轻轻颤着,最终还是胆怯,在他的唇压下来时,扭过头去,闭着眼睛求他:“等等,咱们,先说说话吧……”

    “我已经等了一年多了,小杏别怕,咱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说话,别怕,我会轻点的。”林宜修片刻都等不下去了,她脸红如霞,娇颤如初遭雨打的三月杏花,一个慌乱躲闪的眼神,一句颤抖的低低哀求,都让他全身血液都为她喧嚣。怕吓到她,他调整了呼吸,温声安抚她,开始为她宽衣解带。

    春杏闭着眼睛,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他的手指碰上了领口,他温热的指尖触到了她的脖颈,她还是害怕,忍不住攥住他的手,颤着音求他:“盖上被子行吗?”

    清澈的桃花眼里噙着泪珠,莹莹动人,好可怜的模样。

    林宜修心疼了,扯过被子盖住两人,只稍稍超过头顶。借着外面的烛光,他捧着她的脸,“怕什么?我是你相公,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没有那么亮了,春杏稍稍心安,对上他怜惜的眸子,她问出了一直埋在心里的疑惑和不安:“我只是个山野村女,你为什么非要娶我呢?”她知道自已好看,但他在京城里长大,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

    林宜修温柔的笑,亲了亲她的手,“因为你让我动心了,让我一直惦记着,日思夜想。”

    他的目光太专注,里面有太浓烈的感情,春杏不敢与他对视,别开眼道:“就因为我好看吗?那你就没对旁人动过心?”

    她以为林宜修会说些别的理由,未曾想他直接承认了,“是因为你好看。”

    春杏心里有些酸,因为好看动心,那他早晚也会对旁人动心的。

    林宜修将她的期待和黯然看在眼里,心里很欢喜,她已经开始在乎他了。

    “傻丫头,新婚夜就担心那么多,以后该怎么过?”

    他抚着她的脸,语气认真:“放心吧,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多看一眼任何女子,美也好,丑也好,不曾看过,更不用提动心了。可不知为何,那晚看到你摸你弟弟脑袋的手,我就忍不住看你了。第一眼,记住了。在巷子里,看你第二眼,上了心。在马车里,远远看你第三眼,就刻在了心里,自此一直想着你。小杏,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山里的狐狸变的,专门出来勾我的心了?”

    狐狸变的……狐狸精吗?

    春杏恼了,伸手推他:“你才是狐狸精……”

    林宜修一把攥住她的手,哑声道:“我不是,你是。放心,就算你是狐狸精,我也认了。小狐狸,在你勾我的心之前,先让我尝尝那种滋味好吗?书上说了,狐狸精最会玩弄男人了,小狐狸,你有什么手段,都用在我身上吧。”

    “你别胡说!”春杏被他放荡的话说得根本无法见人了,全身使劲儿要推他下去。

    “嗯,果然好手段。”林宜修闷哼一声,用力顶了女人一下,按住她的手,急切去解她的嫁衣。

    喜被如红浪翻滚,男人的袍子中衣,女人的肚兜亵裤,一件件被丢了出来。

    “小狐狸,这里是怎么变出来的,真软……”

    “别亲那儿,啊!”

    “小狐狸,你的腰真细,咦,怎么没有尾巴?我再找找。”

    “林宜修!”

    “哦,小狐狸就是用这里勾人魂儿的吧?我试试。”

    “别,疼……”

    “别哭,我轻点,我的小狐狸第一次勾搭人,以后就厉害了。”

    “唔……”

    红烛摇曳,在男人一声声的“小狐狸”中,春杏觉得自已好像真的变成了一只狐狸精,否则看着那么温和沉稳的人,怎么会这般放荡形骸?竟然一次两次不够,深更半夜让人给她煮面吃,吃完,就又欺了上来?

    而她又做了多少年的狐狸精呢?

    至少,当这个在床帏里喊了她无数次狐狸精的男人高居内阁首辅之前,他一直被她勾着,没有正眼看过任何一个女人,无论是圣上赐的,下属巴结奉上的,还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待他年迈辞官,带她回东桥镇养老,两人重温当年相遇的那一瞬时,她握着他的手,看他在月色灯光中依旧温和的眉眼,她终于相信,她真的是只狐狸精,因为,她勾住了这个男人的心,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啧啧,佳人果然最喜欢调戏软妹子了……

    脸红……

    明天,本月最后一天,貌似还有章茅草屋的番外?自动订阅的亲注意哦,不喜欢佳人恶搞茅草屋的千万记得取消自动订阅!

    茅草屋:呜呜,你都把小媳妇和黑汉子弄走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塌了算了!

    砖瓦房:别塌,你还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