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凡娜莎的专业

八九燕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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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滩上,石洞内,一群饿的发软的人躺在干草上沉默不语。

    这帮倒霉的家伙一整天在山边转悠,但却没能找到哪怕一根能食用的野菜。

    贝利奇有心建议大家向着深处去搜索,奈何昨夜黑影的恐惧犹在,没有人敢于深入丛林哪怕十米远。

    小孩子更加不抗饿,萝丝躺在罗伯特的怀里,双手捂着肚子,显然已经饿的不行。

    “爸爸,陶渊叔叔怎么还不带吃的回来?”

    罗伯特咧着胖脸笑道:

    “快了,快了,一会就回来了。”

    就在俩人旁边缩着的格林一脸阴阳怪气的笑,道:

    “说不定那自以为是的家伙永远也回不来了,我们都知道那丛林有多危险,那黑色的影子绝对不会是人类,是妖魔。”

    萝丝一本正经的看着格林,声音无比严肃,回道:

    “格林叔叔,你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能力来判断别人是否失败,那样你可能永远也看不到胜利。”

    实话总是让有些人愤怒的。

    格林对着萝丝怒道:

    “嘿,小混蛋,你再说一遍!”

    萝丝急忙往罗伯特的怀里钻了钻,小丫头很怕这个格林呲出来的白牙。

    贝利奇看格林张牙舞爪的模样,生怕他真的伤到萝丝,急忙站起来阻止他道:

    “嘿,格林,冷静下来,她只是个孩子,你不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

    格林鼻孔张得老大,就好像耕地的水牛,他指着罗伯特冷声道:

    “死胖子,教育好你的女儿,法克!”

    胖子一般脾气都好,罗伯特更是如此,被人指着鼻子骂,他似乎并不生气,假装没听见一般,抱着萝丝,护得紧紧的。

    萝丝在罗伯特的肘弯处偷看着被劝走的格林,悄声的说道:

    “爸爸,昨天那个黑影怎么不抓了那个格林,我不喜欢他,他怎么不去死。”

    罗伯特苦笑不得,他在仔细思考,该如何让女儿明白,这样诅咒人死是不对的,然而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例子。

    只能随口应道:

    “会的,会的!”

    夜幕开始降临,篝火的光芒越来越亮。

    眼看着天色就要大黑,这个时候,每个人都不由得担忧起来。

    “陶渊真的回不来了吗?丛林若真是如此危险,那么我们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他们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真心希望陶渊能够满载而归,那代表着希望。

    艾莉婕已经在洞口站了很久,她非常挂念陶渊的安慰,她也问自己,为什么牵挂一个刚认识的人,最后自己给自己的答案是,这个男人救了自己,一定仅仅是这样的。

    格林在篝火里填着柴,看着艾莉婕漂亮的脸蛋,舔了舔嘴唇,冷笑道:

    “嘿,艾莉婕,别往丛林看了,那个自大的家伙一定是被那可怕的怪物吃得骨头都不剩了,那么茂密的丛林,黑夜里是没办法走出来的。”

    艾莉婕甩了他一个白眼,正准备说话,却突然原地蹦起来,高声对着石洞内喊道:

    “是陶渊,陶渊他走出丛林了,他回来啦!”

    一群人急忙跑出山洞,向着丛林边缘处看过去。

    就见陶渊迈着大步,一手抱着一个红彤彤的东西,身后还挂着一坨白毛滚动。

    看到这么多人在洞口注目着自己,陶渊一点也不意外,他们不是迎接自己,而是为了庆祝丛林可以深入,自己的安全归来,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仅此而已。

    陶渊经过人群时,什么也没说,但是把手里一个大苹果递给约翰,意思已经很明显,这个苹果是给大伙吃的。

    随后,陶渊来到罗伯特和萝丝的身边,放下苹果,在兜里掏出白条的蛇肉递给罗伯特:

    “把这个烤了,给我留三分之一。”

    罗伯特赶紧拿起一根木棍,把蛇肉往上一缠,开始在炭火上慢慢熏烤,肉香眨眼间开始弥漫了整个石洞。

    萝丝看着那大苹果流口水,然后这西瓜般大的苹果,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下口。

    陶渊挥手在苹果上抹了几下,然后拎着那只假兔子走向山洞之外。

    他的身后,那个大苹果如花朵盛开,散落成规则的十几块。

    萝丝拿起一半,吃西瓜般咬下一大口,这孩子饿坏了。

    一群人都看到陶渊拎着一只老大的白色动物向着石洞外走去,他们并没有太过注意这白色动物的长相,但是却很眼馋这么大的一块肉。

    约翰与贝利奇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走向陶渊,说道:

    “嘿,陶渊,嗯...这东西的肉很多,你今天无论如何也吃不掉的,不如借给我们一部分,明天我们也深入丛林去狩猎,然后还给你如何?”

    陶渊眼神有些玩味,他看着贝利奇,依旧是那要死不活的声音,道:

    “你敢吃的话,都给你。”

    “敢?吃?什么意思?”

    贝利奇愣神了一下,转而看向那白色的动物。

    这不看不打紧,一仔细看吓得他赶紧向后退了两三步,惊声道:

    “这...这是什么东西?”

    众人的注意力终于由肉食转移到这东西的外观上。

    “这是兔子?”

    “绝不是,兔子没有这样长的舌头。”

    “可是,那轮廓,那后腿,不是兔子能是什么?”

    “你看到那东西的耳朵了吗?那根本不像是动物的耳朵,更像是昆虫的触角。”

    陶渊见贝利奇没有再提出借肉的话来,估计是不敢吃。

    于是拎着这个大家伙来到洞口外,弯刀又出现在指间,对准这肉食兔子的脖子就要划过去。

    肉他是不敢吃的,但是这身皮毛做个褥子睡觉,会比干草舒服很多。

    “陶先生,等一下!”

    陶渊一回头,发现说话的是凡娜莎,也就是彼得的女朋友。

    从之前人群谈话里,陶渊知道,这个女孩在读研生物学。

    指间刀一晃,消失不见,陶渊看着小跑过来的凡娜莎。

    “陶先生,可以让我仔细看看这个动物吗?”

    陶渊点了点头。

    凡娜莎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双橡胶手套,几个很细小的金属器具,开始逐一检查这只白色动物的全身。

    “天呐,我从没见过如此奇特的生物。”

    她一边检查,一边好似老师讲课一般,对着旁边的人讲解着:

    “你们看它的毛发,看起来是白色的,但是其实是无色的,与北极熊的毛发几乎一模一样。”

    “神奇,这根本不是耳朵,而是一双触角,真正的触角,上面布满了神经元,绝不是摆设。”

    “不可想象,这是鳄鱼的牙齿。”

    “怎么会这样,这是毒蛇的舌头。”

    “上帝啊,这东西要是带回我的学校,会彻底颠覆整个生物界,一只动物同时拥有了八种不同科属动物的身体特征,无法想象,它会拥有怎样的DNA,才能让这些根本不可能生长在一起的东西,集合在一起,并且活着。”

    说着,凡娜莎在包里掏出一个便携式电子显微镜,这东西只有数码相机大小,使用起来很方便。

    然后这女人操作很风骚,她竟然用一个金属管探入了这动物的尿道,一边弄着,还说着:

    “想知道它为什么会长成这样,就要看到活着的细胞,这东西死了有几个小时,体内还能保持最佳活性的细胞,恐怕只有JZ,幸好这东西是公的。”

    旁边很多人忍不住提了提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