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设局

三脚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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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里斯从来没有把瓜尔特人放在眼里,一群失败的人种,还被帝国打散平均分部在整个帝国。任何一个城市都难以凑出五千名瓜尔特人,面对这样的一个群体,莫里斯根本不需要考虑的太多。所以他明知道杜林所说的那个方法,就是将胡恩抓回来的方法的确是合适的解决方法,他也没有考虑过去采用。

    等三天时间一到,他就带人去收回农场,然后转手卖掉。到那时,他最起码能落下一百五十块的好处,这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自己的钱包。

    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帮派成员,莫里斯每天的生活还是非常有规律的。

    每天早上九点钟左右他就会准时的出门,算起来他应该在八点半之前就起床了,三天里没有出现过提前出门,或是延后出门的情况。出门时他都会穿着一套运动衫,慢跑到离他居住的公寓大概两公里之外的第七号大街。进了那家熟食铺之后他会换上各种引人注意的华丽衣服,把自己打扮的油头粉面,然后带着几个手下开始在城里各个地方催账逼债。

    中午饭一般都是在那些可怜的欠债者家里吃,下午四点左右他们会回到熟食店,在熟食店解决掉饭碗等天彻底黑了,就回去“热带丛林”玩到十二点以后。

    热带丛林是一家人气很火爆的地下舞厅,之所以说它是地下舞厅是因为这里从来都不限制人数,任何时间都可以直接进去,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正规的酒吧、舞厅等娱乐场所会有严格的安全和防火要求,比如说最多容纳多少人之类的,所以很多酒吧、舞厅门外经常会出现一条长队。

    但是热带丛林没有这些东西,热带丛林在十一号大街跨河大桥下的防空洞内,最初的举办者是一群奇装异服,在脸上镶嵌一些铁钉,脱离了主流审美古怪的一群年轻人搞起来的。他们会放着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噪音,但是节奏感很强的音乐,在防空洞内载歌载舞。

    逐渐的,这种叫做“朋克”的文化渐渐被年轻人们所崇拜,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直至防空洞成为了一处年轻人们的圣地。在这里不需要缴纳昂贵的门票,也不需要耐着性子排队等候,只需要带上一打果酒,或是一些饮料、香烟,加上一些健谈,很容易就能够融入到这个特殊的群体中。

    无论是哪个世界,总有些让人相顾无言的东西,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融入热带丛林,把这里当做是午夜的圣地时,反而那些曾经被他们所崇拜的朋克文化被排挤了出去。这就像一滴墨水在一个小碗里确实能够改变清水的颜色,可是将这个小碗换成了一个鱼缸,换成了一个湖泊,一滴墨水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反而会被同化。

    大量的主流文化涌入这片池塘,原本朋克文化的圣地再次变成了主流文化的圣地。

    莫里斯每天都会在这里玩到很晚,如果他遇到了合适的姑娘,也会提前退场。不过他的口味很特殊,他喜欢那些年轻的学生,学历越高他越有兴趣。

    天色逐渐的变黑,莫里斯再次带着一个手下驱车来到了十一号大街的跨河大桥边上。他锁好了车门之后轻车熟路的顺着大桥维护通道的旋转楼梯来到了河边上,顺着河边走了不到一百米,耳边就能够隐隐约约的听见劲爆的音乐。莫里斯脸上浮现出一抹贱贱的笑容,他一边走,一边扭动着身体,仿佛置身于舞池之中。

    再往前走了大约十多米左右的距离,有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推开铁门的瞬间,已经逐渐清晰的音乐声骤然间放大,一股浓重的酒臭味从黑暗的走到中扑面而来。这酒臭味中还夹杂着一些汗臭味和一些莫名的味道,对此莫里斯早已习以为常。走过大约有二十米左右漆黑向下的通道,就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空旷的空间里。

    这里是特耐尔城众多防空设施中的一个,曾经一度是人们生命安全的保证,但此时,它似乎和曾经最辉煌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一样挤满了人。

    年轻的人们自发的将一些石头、箱子从外面带进来,以及以前就有的台阶和一些设施,就像是一个小型的角斗场。昏暗的灯光下,在劲爆的音乐中,数不清的年轻身体在在最中间的空地上疯狂的舞动着身体,发泄着情绪。即使面对面都很难看清对方面孔的“舞池”中,一个个男女卸掉了白天的伪装,尽情的放纵着自己的青春和即将逝去的青春。

    一些女孩甚至早已赤果着上身,尖叫着,甩动着脑袋,眯着眼睛,就像是置身于云端之中。男人们或许会伸手在女孩们的身上揩油,不过谁在乎呢?天亮之后谁也不认识谁,这恰恰是热带丛林真正的精髓所在。

    发泄、放纵,所有一切负面的情绪进入这里之后立刻就被蒸发。

    莫里斯大笑着也挤入了舞池中,尽情的和这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挤在一起,尽情的宣泄。

    远处黑洞洞的一个个通道中,不时传来令人面赤耳红的声音被巨大的音乐所驱散,这里对于这些人们来说,就是天堂!

    在舞池中晃荡了好一会的莫里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那些太奔放的他不喜欢,或许这与他没有文化,同时对文化和上流社会的敬畏有关系。他非常喜欢那些有文化的人,以及将有文化的人骑在身下的那一刻,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似乎变得无所不能。他会用自己的技术狠狠的撕碎那些女孩的学历、文化、社会地位,就像他能够征服整个世界一样。

    突然间无意的一瞥,他看见了在舞池的边缘有一个女孩静静的坐着,带着一副眼镜,有一个长马尾,非常的知性。莫里斯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知性,他只知道,这个女孩吸引了自己。

    “一个人?”,他挤了过去,直接坐在了女孩的身边。女孩望了他一眼,向一边挪了挪,与他保持着距离。

    女孩拒绝的非常果断,指了指看不清谁是谁的舞池,“不,还有我的朋友。”

    莫里斯也挪了过去,再一次和女孩贴在一起坐着,“那么我呢?我有幸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女士?”

    不得不说莫里斯的确有一些资本,还算不错的行头加上他有些张扬的表情,的确能够让一些追求刺激的女孩产生一些兴趣,特别是那些乖乖女。平日里那些女孩被压抑的越狠,在这里也就放纵越狠。

    女孩再一次向一边挪了挪,“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朋友。”

    女孩越是躲避,莫里斯越是觉得有趣,心里也就越痒痒。要不说人骨子里都有贱人因子,舞池里那些送上门的莫里斯一个都看不上眼,反倒是这样不愿意和他深入交流的,他反而越是希望能够得手,这不是贱是什么?当然啦,如果说好听一点,那就是属于男人的征服欲,男人们对于不具有难度的东西不感兴趣,只有难以逾越的东西,征服起来才有快感。

    “我叫莫里斯,人们都认识我!”,莫里斯再次挪了过去,“瞧,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

    女孩冷笑了一声,“我可不认识你,还有,麻烦你离我远一些,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同一个女孩冷言冷语的拒绝,就算是莫里斯都有些挂不住脸。他脸皮厚没错,可这种态度太伤人了!就在他考虑要不要使用其他手段的时候,女孩的朋友们可能是跳累了,回来了。

    一共三个人,两个女孩,一个男孩。三个人都满身的汗,其中一个女孩还穿着紧身的衣服,胸口两个激凸随着摇晃让人有些眼晕。莫里斯看了一眼,舔了舔嘴角,把目光挪到了三人的脸上。

    都是很年轻的年轻人,一脸没有走进社会的书卷气,天主最美好的青春都画在了他们的脸上,让莫里斯心里泛起了嫉妒的情绪。

    他也年轻过,但现在已经不年轻了。

    男孩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莫里斯,对女孩问道:“你朋友吗?”

    不等女孩回答,莫里斯就站了起来,还伸出了手,“对,我们是朋友,很高兴见到你们。”

    男孩楞了一下,似乎还不太熟悉这样成年人之间的礼节,稍显迟钝的伸出手和莫里斯握了握。可能是突然间使用成年人的礼节给他一种自己长大了的错觉,他很友好的坐在了莫里斯的身边。

    “我从来没有听纳莎说过她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你叫什么?”,男孩毫无心机的样子让莫里斯感觉到很有趣,这就是有学历有文化的人!

    莫里斯对着身后勾了勾手指,回头吩咐了一句,才说道:“我叫莫里斯,在特耐尔还有一点脸面,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来找我。”,说话间莫里斯的跟班送来了一瓶酒,男孩和女孩们看见那瓶酒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就像是炫耀一般把就捧在了手中,有些得意炫耀的说道:“金典,有些地方卖到十八一瓶!”,十八块钱在特耐尔城已经足够达到中产阶级的最低收入水准,换句话来说,这瓶酒等于一个中产阶级,两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他流利的打开盖子,笑着问道:“要来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