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反派五号之无限重生 三

钧后有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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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重伤不支地倒在地上, 长发凌乱沾着雪, 脸色比雪更加苍白, 眼见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一点点逼近, 碧湖般的眸子盛满了绝望、不甘与无奈。最后只剩下平静, 平静地等待死亡。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 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 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 重重倒在地上, 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 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 相貌英俊,仪表堂堂, 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 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 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李寻欢不知道, 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寻欢……”

    灼热的呼吸喷在耳边,低哑性感的声音缓缓道:“我们……”

    在一起好不好?仅存的理智将他从危险的悬崖边扯回,龙啸云目光一沉,因为压抑着感情,神色晦涩难明。他喜欢李寻欢,与他相处的越久就越加喜欢他,龙啸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因为喜欢便束手束脚,连告白都踌躇不决,不是怕对方拒绝,而是怕他奉献情怀发作,勉强跟他在一起。

    那声轻唤令李寻欢浑身一颤,心中溢出一丝奇异的感觉,他轻轻喘息着,静静等待下文,我们……我们什么?久久等不到答案,李寻欢几乎想开口质问他,你到底想说什么?给人留下深思的空白,令人挠心抓肺,这种行为最是令人讨厌。

    李寻欢忍不住开始猜测男人想说的话。

    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我们分开,我们在一起……后缀不同,表达的意思也截然不同。他不知道龙啸云到底想表达哪一种意思,他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但是他敏锐地发现心底竟然抱着一丝期待,这个发现让他开始害怕,想要退缩。

    李寻欢什么时候害怕过?

    就连当初濒临死亡,也没有害怕过,更加没有心生恐惧,想要退缩。

    那么他到底害怕什么,又为什么想退缩?

    李寻欢不是个笨蛋,相反他还很聪明,因为聪明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可能栽了,从那一刻的身不由己到情不自禁,就栽到男人手中。有了这个认知,压在心头的巨石反而安全落地,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开始慎重地思考,以后该选择走哪条路,现实情况却不容他多想。

    肌肤相触的地方发热发烫,血液在兴奋沸腾,体内仿佛有一簇簇小火苗,随着一下下猛烈的刺激,汇聚成一汪火海,引来了闪电,让灵魂都为之酥麻颤栗。李寻欢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困兽,想要冲破枷锁重回自由,却不得其法,只能攀附着男人,在欲海中沉沉浮浮。

    昏暗的房间,烛火忽明忽暗。

    投在墙上的影子紧密相连,难掩一室暧昧。

    三更天,山间寂静森寒,冷冽的风穿过半掩的窗户,夹着梅香吹入房间。

    屋中的两个人披着大氅,卧坐在温暖的锦被中,床中央摆放着一张低矮的木桌,上面摆放着酒碗,还有酒坛子,那是龙啸云珍藏了三年的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