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请我喝杯茶

晴天666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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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薇确定没事,继续参观别墅的里里外外,我去厨房准备吃的,从后面菜院里摘的青菜一根根的洗净,柴叔新送来的海螺,我煮了好多,放上葱姜花椒,让白薇在卧室都闻到了香味。

    “你先吃,我给柴伯送点。”我把桌上的另一盘端起往外走。

    白薇从盘里拿起一个,唰的松开手,海螺叮铛的掉在地上,一直咕噜到桌子底下,甩甩有点疼的手,一脚踢在海螺上:“烫死我了。”

    “大姐,你这是跟海螺有仇吗?”我赶紧放下手里的盘子,钻去桌子底下把那个海螺捡起来,这海螺也真够倒霉的被煮了不算还要被鞭尸。

    “喂,你能不能心疼一下我的手?”白薇举着被烫到的那只手在我面前使劲晃了晃。

    “要不要再来一下?”我重新拿起桌子上的盘子举到她面前,气得她把椅子向后蹭的“吱吱”响。

    “你轻点,他家这地板可都是金砖,不一定多少钱呢。”我心疼的赶紧瞅瞅卡其色的地板有没有被椅子腿磨出道,完好无损这才放心。

    “瞧你那小气样,就算是金砖,陆沉逸还能让我赔是怎么的?”白薇戳着我低下去的脑袋。

    我捂着被她戳疼的额头,懒得再跟她废话,端着盘子就出去了。

    柴伯乐呵呵的接过我煮的海螺,“还是你煮的香,要说这调料都是那些,一人做菜一个味啊。”

    “呵呵,那您多吃点。”我离开柴伯的房子,又去跟海浪打了声招呼这才绕回别墅门前。

    门前停着陆沉逸的那辆越野车,我撒开腿就往屋子里冲,在每个房间都找遍,想念的人影没有出现,只有死皮赖脸粘在白薇身边的李进。

    李进明白我在找什么,“他没回来。”

    “他在哪?”我问。

    “你是他老婆你不知道我怎么知道。”李进扔掉手里的海螺壳拿起一个新的为白薇剥肉。

    “我……”算哪门子的老婆。

    “吃啊?”李进用牙签挑着海螺肉举在白薇嘴边,白薇双眼冒火的瞪着他,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每次见到李进不超过五句话都想拍死他。

    李进嘿嘿一笑,脑筋立马还原,“可能工作忙,毕竟他父亲的公司与他的公司资金合并,乖,再吃一个。”把海螺肉小心翼翼的往白薇的唇缝处送了送。

    白薇瞪着他,一口咬下海螺肉,似乎在威胁他一般,狠狠的嚼着。

    绕过他们,去厨房将其余做好的菜端上桌,招呼着他俩吃饭。

    陪了我半天,还有个跟屁虫,白薇也不好一直呆在这,准备把跟屁虫领走。

    送走了他们独自回到别墅,忽然觉得这里就像没住过人的古墓,空旷寂静的让我觉得可怕,没有陆沉逸在,我一刻都呆不下去,马上拿起电话打给走出没多远的白薇。

    “回来接我,我不想住在这。”

    “好。”白薇只应了一声,立马让李进调转车头回来接我。

    陆沉逸买的衣服我带上几套舒适的装在箱子里,又去屋后跟柴伯打了声招呼这才坐上车。

    事实上,网络闭塞,我的生活就那么小,身边认识的人只有这么几个,更谈不上什么记者粉丝的上门骚扰。在别人听过我唱的那些歌,到最后无非只剩下一个听过、熟悉、忘记!

    回到了家里的矮房,不想这次的离开是不告而别,忽然有些后悔那天豪言壮语的说了那句:民政局门口见。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能照亮我心的恐怕只有陆沉逸迷离的目光,我攥着手机好久才有勇气拨打出去,每一声响铃都在震颤着我紧张无比的心。

    “喂?”陆沉逸低沉的声音响起。

    听到声音的一刹那,我手里的电话差点滑落,“我就是告诉你一声,我回自己家了。”

    “怎么不在家好好呆着,我这里事情处理完就回去。”

    我抿着唇,好半晌才开口:“房子太大,有些害怕。”

    “照顾好自己,休息的时候门锁好……”陆沉逸耐心的叮嘱我。

    “沉逸,妈做了奶昔你喝不喝?”林雨轻突然出身在他身后,举着一大杯奶昔。

    微温的心瞬间凉到了底,她喊的:妈……

    “我挂了……”我快速按掉挂断键,眼睛在这漆黑的夜里有些涩涩的,却落不出一滴泪来。

    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家,林雨轻终究是陪伴他生活中最合适的那个人,而我只是他路过时连看一眼都不该怀念的那道风景。

    脚步不自主的迈出了家门,我甚至都不记得锁门,一路沿着社区已经旧的坑坑洼洼的柏油路向前走着,不辨别方向。

    天气不一定都会在你伤心的时候阴郁,也不一定在你开心的时候晴朗,就像此刻,那月亮圆的似乎能让人尽情的在里面旋转,那星光密集的似被粉碎的黄金,挥洒在银河。

    轻盈的风吹在耳边缭乱着我的长发,黑色的燕尾式长裙在风的摆动下演绎着深夜的孤寂,脚上传来的疼痛唤回了我混沌的意识,丢看看已经渗出血的脚趾,被脚上金色的高跟鞋磨出了几个水泡。

    没发现的时候似乎也感觉不到疼痛,当在意的时候,那个疼痛就会无线的放大。正好面前一处昏暗的灯火吸引了我,涂鸦的墙壁黑色的牌匾上印着几个我看不懂意思的字母。

    推开沉重的玻璃门,里面乱中有序的摆放着几个桌椅,屋子不大,却很特别,字母盆栽交错的横在墙上,倒是印证了我此刻彷徨的心。

    真个咖啡屋里只有三个人,吧台里的小女生,坐在高脚椅上抱着吉他弹唱的青年,还有刚进门的我。

    他不受打扰的弹唱着,英文的歌词,英语不好的我听不懂几句,但是调子我很熟悉,那是我曾经很喜欢的一首歌,名字叫做《布列瑟农》,讲述的是一对去同一个地方却不能长待的人,可他们恋爱了,最后生活的选择,让他们为了自己的方向,只能缅怀这一段刻骨铭心却并不长久的爱。

    他唱的很深情,或许是经历过一场这样左右为难的情感吧……

    有些经历固然会成为沉淀的回忆,眨动的睫毛上沾染了我忍不住流出的泪,幸好只是在没人看到的夜里。我选择了背对着演唱者的位置坐下,直到他将整首歌曲唱完。

    看着咖啡单上不贵的价钱,正想点一杯苦涩的原味咖啡,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带出来,手机、钱包……

    就在我站起身尴尬的想走的时候,一杯飘着茉莉花的清茶送到了我的面前,上面还缓缓地冒着些许雾气,熏得我哭红的眼睛舒服了很多。

    “哭过了,就笑笑。”很好听的声音,跟他的歌声一样醉人。

    我抬头看着英俊的有些眼熟的脸,还以为自己在哪里见过的人,“我们……认识?”哭的鼻子有些塞,语声闷闷的。

    面前的人忽然一笑,如万树花开般醉人心扉,“很少有人不知道我的名字,你差不多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他自然的坐在我的正对面,放下手里给自己准备的那杯同我一样的花茶。

    “呵呵……我这人脸盲症,看谁都像同一个人,别介意。”抬起手背胡乱的想要抹掉丢人现眼的泪痕,却被他手中的纸巾抢了先。

    柔软带着淡淡馨香的纸巾轻轻的吸干我脸上的哭过的痕迹,我不好意思的将他手中的纸巾接过,不喜欢跟陌生人这么暧昧的接触。

    “谢谢。”低垂着头盯着面前的茶水,不敢去看他的脸,虽然没有什么自信可言,但总不能再惹上一个薛子川吧。

    “我叫朝尊。”他忽然凑近小声对我说了他的名字。

    我讨厌在明明没人的时候还装作神秘的不为人知的行为,看起来很滑稽很可笑。

    “哦,挺耳熟。”的确挺耳熟,不对!“你说你叫什么?”我猛然仰起脸自己的看着他帅气过人的脸,这不是白薇痴迷的偶像么!

    “你是那个明星朝尊?”我不确定的再问了一遍,虽然有点伤人自尊。

    他失笑的摇摇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知名度实在是失败的一塌糊涂,“看来我在大歌星面前只能算是不入流的小人物,不值得被在意。”

    “大歌星?你难道在说我?”我狐疑的指着自己问,他这是在讽刺我吗?

    “难道不是吗?你的那首《夜雨》我很喜欢,有幸听过两次。”他双手捧着脸庞又从桌子上滑动着又向我靠近了些,黑亮的双眸中像个黑洞,看的我有些怕自己被吸进去。

    “我居然听过我的歌?”我申请微愕的看着他,将身子靠向沙发椅背,躲开他喷洒过来的气息,在这幽深的夜里很容易引人犯罪。

    “听过,唱的很好,那样的深情才是我最想要的借鉴。”

    “借鉴什么?”不明白他为什么对我的态度这么亲近客气,早知道就把白薇叫来了,怎么也能获得个签名照合影什么的,上次白薇就没看到他的到来,遗憾的好多天都不爱跟人说话。

    “借鉴你歌声中对情感的投入,这是我要打开乐坛的首要关卡。”他说的一本正经。

    我尴尬的将面前的花茶推给他:“抱歉,我出门的时候忘记了带钱包,所以我不能喝。”

    “这杯我请。”他把水又推到了我的面前。

    “谢谢你的好意,我走了。”起身就要往外走,手腕却被他拉住,袖长光滑的手指与我皮肤的颜色很相近。

    “只是一杯水。”他浅浅的温和的笑让人都不认拒绝的就像沉溺其中。

    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得了狂想症,以为谁都是薛子川,自己怎么会是万人迷呢,坐回了原味,慢慢的品着那杯已经晾得刚好的茶,“为什么要喝花茶?”

    “已经苦涩的心,当然要加入点馨香,难道还要让它更苦吗?”他指指我先前一直在看的咖啡单上的那条原味咖啡。

    “你唱歌不专心。”我直言不讳。

    “那是因为有了亮点。”

    “你的……女朋友?”我指了指吧台里低头坐在那的小女生,她安静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知道这么问很不礼貌,可除了我这个不认识的能当他不纯在,别人怎么也会这样呢?

    “我的小侄女。”